思政领航

关于办理2008年暑期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一年级工作部:
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2008年暑期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工作现已启动,请各院部组织学生申请,并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对象、条件:山东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品德优良、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以前已申请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不再重新申请,上学期寒假通过学校审批但由于信息错误使贷款不成功的学生于5月28日前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助学贷款服务窗口修正信息。
2、每学年贷款金额:每学年贷款金额为各院部学费+住宿费。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3、本次申请各院部不限定具体名额,请各院部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审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能审批,保证助学贷款真正用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
4、关于《山东省高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的填报说明:本次申请贷款学生的信息采集、报送与以前有所不同。请各院部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xszz.gov.cn点击“国家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下载单机程序,安装后进行信息采集。系统的操作说明会在安装完毕后出现在桌面上。信息采集完成后,请点击“导出数据”(注意不要使用“上报数据”功能),将数据导出到Excel表,然后让申请贷款学生认真核实自己的信息是否正确。请各院部将《山东省高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从数据采集系统中导出的Excel信息表)通过办公系统于5月28日(下周三)前发至张生元。
5、提高贷款成功率:贷款成功率是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院部认真审核申请贷款学生情况,保证申贷学生都能贷款成功,提高贷款成功率。上学期寒假通过学校审批截止目前仍没到款的学生(信息见附件),请各院部调查学生未到款原因,让学生保存好贷款材料,暑期到贷款社办理。
 
    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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